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新闻中心(双发商业街1号)
咨询电话:(022)26916025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考务费90元。
不能到指定地点报名的,可采取电话方式报名,报名电话:(022)26916025,同时通过传真提供上述材料,报名考务费待参加面试时缴纳。传真电话号码:(022)26390191。
(二)考核
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新闻中心及天津电视台、天津广播电台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考核组,通过上镜、试播,重点考核报名人员专业技术与技能,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1年8月3日—8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北辰新闻中心(双发商业街1号)。
(三)体检
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及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认定不宜在新闻部门工作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和北辰人才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产生岗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干部管理,享受事业干部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下载
中共天津市北辰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社保局
天津市北辰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