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大港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作出评价,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人事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有关部门组织对相关证件验证,验证费用由个人自行担负。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名咨询电话:
1、大港卫生局022-25990330;
2、大港医院022- 63109390
准考证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2-63212177
监督电话:022—25991111
2011年大港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