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待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拟聘用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天津博物馆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文广局人事处审批后,报市人社局批准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博物馆党办(人事部) 022-58793006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 022-2331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