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
招聘工作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验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天。
监督举报电话:69591760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将聘用请示,拟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拟聘用人员考核材料、体检表、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待审核后批准办理派遣手续。
联系电话:69591760 68118005
2012年下半年农业局事业单位招考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