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前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后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8、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分别拨打咨询电话23396821、27023606向市公安局、市监狱管理局进行咨询。
9、体能测评、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不达标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检根据职位不同,分别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或《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实施(具体见招考简章职位要求)。
10、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如何解决?
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初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七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1、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不诚信行为如何处理?
对于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主要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处理。对于构不成违纪违规的行为,如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在报到环节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我们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天津市2012年招警考试报考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