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你好!
2008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已被县市公安机关录取的考生,11月12日开始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已被通知录取的考生11月10-11日持本人身份证或士兵证到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报到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和其他各项管理按《招考简章》办理。
二、 考生报到时需携带作训服一套、腰带一条、军队用被褥一套(也可到培训学校购买)。
三、 报到地点: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办公楼一楼学生处),其他有关有关事项可询问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电话:7811875。
特此通知
自治区人事厅
200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