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8︰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兵团团委与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1。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兵团团委与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
1.笔试。笔试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7日上午10:00-13: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2012年11月24日之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共青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面试结束2日内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2︰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四)确定人选、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1.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结束后,兵团团委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兵团团委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经考察遴选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2.公示。将拟遴选人员在兵团共青团网站进行公示,并分别在兵团团委、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将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按有关规定到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
4.任职。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结合拟遴选人员原任职务,确定遴选人员拟任职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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