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定于面试之后的一个月内,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者或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体检。
7、公示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大学主页www.xju.edu.cn对拟聘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8、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
四、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要求进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新疆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人:原桂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监督人:孙玉贤新疆大学纪检委
监督电话:0991-8582310
新疆艺术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师岗位(包括辅导员)笔试入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