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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检察官学院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18-12-19]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新疆检察官学院2018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检察官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已于2018年12月16日进行。现将笔试成绩及笔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
新疆检察官学院2018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见附件1)。
新疆检察官学院2018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21日10:00-18:00(逾期未按时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7楼。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国路122号。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填写好《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招聘单位将留存):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准考证、《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2.符合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提前准备并填写好《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截止时间内无法提供证件、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3.提供的证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期间,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审查人员无法提供符合加分条件证明材料的,当场核减总分,重新进行排名并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6.资格审查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审查合格通知书。同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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