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录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末名出现并列情况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持面试通知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面试当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符合优先条件者除外)。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由此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七)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
www.brj.gov.cn)、及布尔津县劳动人事局服务大厅公示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伪造学历,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空缺调剂
在面试、体检过程中,对部分岗位出现空缺的,或在公示过程中被举报经查实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整体情况研究后,从符合空缺岗位招聘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进行调剂。
(九)岗前培训
对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公示期满后,由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为期3天的集中岗位岗前培训,培训以军训、公共科目为主;用人单位为新聘用人员举办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时间7天,培训内容各单位自定。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按照《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服务期至少3年。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劳动人事局:0906-6526338
联系人:靳慧峰
(二)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附件:
2011年布尔津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布尔津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
布尔津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