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事业单位招聘 - 新疆 - 正文
2011年新疆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1-10-20 10:03:02 【字体:小 大】

 

民政厅公开招聘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发放笔试准考证;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本人取回资料及有关证件。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汉文命题汉文答卷。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新疆人力资源网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民政厅网公示3天。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予以明确。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满分100分。若出现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厅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按照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由厅公开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若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七)确定聘用人员。厅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将拟聘人员报厅党组研究确定。
(八)公示及聘用。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自治区民政厅网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的指导下进行,全程接受自治区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和社会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招聘指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991)3689707
招聘监督:
驻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主任杨三源(0991)2879408)和自治区民政厅网(http://www.xjmca.gov.cn)同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7天(10月18日至10月24日)。
附件:一、《2011年自治区民政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下载)
二、《2011年自治区民政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自治区民政厅公开招聘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

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icio.us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