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及使用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公开选调工作相关事宜,请通过以下方法咨询:
(1)网上咨询:
新疆昆仑网 www.xjkunlun.cn
西部庭州网 www.cj.gov.cn
昌吉博格达网 www.xjcjdj.cn
北庭之窗网 www.jmser.gov.cn
(2)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994-691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