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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粮油中心2012年批发市场管理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10-12 12:16:5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自治区粮食局网(www.xjgrain.gov.cn)上公示3天。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自治区粮食局网(www.xjgrain.gov.cn)上公示3天。若出现放弃体检、考察人员,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粮油中心批发市场管理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考核。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对录用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自治区粮食局网(www.xjgrain.gov.cn)上公示7天。


八、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九、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享受所聘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等相关待遇。

十、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自治区粮食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自治区粮食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991-235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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