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瑞丽市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宣传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面试结束后,按得分高低,以1∶2的比例进入试播。
(二)试播期每人试播三次,试播期满后,组织单位邀请有关人员进行集体审看,从参与试播选手中选定拟录取对象。
(三)拟录取者在瑞丽市电视台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1300元,在此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者将予以辞退。如考生中均达不到播音员岗位要求,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单位可以选择零录取。
(四)一经正式录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1500元,另交劳动保险及相关费用。
瑞丽市广播电视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