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跟踪监督力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保留至招聘工作结束;招聘工作实行“三公开”,整个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保留至招聘工作结束;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确保信息畅通。考生自报名至录(聘)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七、其他
(一)未尽事谊,另行通知。
(二)本实施方案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三)市农业局监督电话:0874-3125041
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874-8967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