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的关规定的行为。
(三)所有负责我校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昆明市体育学校(昆明市春城中学)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十二级工委 电话:0871—317546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0871—3135506 3102385
2012年昆明市体育学校(昆明市春城中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