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审批
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聘人员与玉龙县教育局签订意向协议书(试用期一年),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定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选岗
乡镇中学及乡镇中心校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优先挑选岗位。
本次公开补充招聘的纪律监督工作由玉龙县第四纪工委负责,监督电话:0888-5391591。
2012年玉龙县教育局公开补充招聘初中教师和小学教师岗位招聘计划表。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