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中要本着严肃认真和一视同仁的态度进行面试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树立保密观念,若发现泄密或评分统计显失公正,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面试工作人员应确保面试各项记录的真实完整,以备监督和审查。
4.面试时,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不参加评分。
5.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6.对面试过程中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体检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放弃申请的考生,一经查实,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7.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曲靖市卫生局人事科(0874-3122953),
监督电话:曲靖市卫生局纪检室(0874-3135421)。
曲靖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