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人社局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方案由元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元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873—5643858,简历投递邮箱:rckffwb@126.com。
附:元阳县2013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