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纪律要求
1、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2、整个招聘过程中,州、县(市)人社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要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下开展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工作环节中,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发出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或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附:2013年事业单位州属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资格复审表(定表).xls
楚雄州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doc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