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官组成及评分办法
(一)考官从红河州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考官库中,在人大、纪委的监督下,临时随机抽签产生,每一个考官组由7人组成。
(二)评分办法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为100分。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第一名的考生直接进入体检和政审。
(2)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官由7人组成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其余5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
七、工作纪律及相关要求
1、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考试工作由人大、纪委(监察)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对违反纪律者按人事部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2、考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实行回避。
3、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个人信息,违者考官对考试成绩酌情扣分。
4、本次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各个阶段涉及到的内容,以“红河人才网”公布即视为告之,人社部门不再打电话、发短信等其它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实施方案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