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人选。各地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云南教育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提出本地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并加盖教育局、人社局公章,于2013年8月2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审定。经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市、区)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设岗州(市)、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
(三)教师资格认定。经过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四、工作要求
特岗教师的招聘考试工作,要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联系人:周剑平
电话:0691-8126916
勐腊县教育局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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