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1年8月3日—6日。
每个岗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在保山党建网、保山人事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三)成绩公布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11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与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 (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 +面试成绩)×0.5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四)面试的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复审确认表,按照《面试日程安排》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报到。其中:参加上午面试的人员于当天上午7:30前到达面试考点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人员于当天下午14:00前到达面试考点报到,未能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除警官学院和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在面试时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工作制服,警官学院及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如穿着制式服装时,不得佩戴学号或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