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察和体检、确定人选及公示、办理审批和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笔试按照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1:5比例以上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不指定教材。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面试按各个选调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重点测评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香格里拉县城(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按程序办理有关选调手续。
四、报名办法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到州纪委干部室报名(康珠大道8号州纪委三楼)。
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填写《中共迪庆州纪委州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在地州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理论文章的,带原始材料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宽28mm×高42mm)。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 日至11 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