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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2年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9-21 17:02:47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选调岗位与符合报考人数比例按《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达不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要求将合并、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本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不足3:1比例的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或取消计划。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按每个职位高分到低分一般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量化考察方式进行,量化分为100分;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具体考察量化方法详见各单位考察方案。

(四)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考试和考察量化分)和体检结果,由选调单位按综合成绩(考试和考察量化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提出拟调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七)监督。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可向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等纪检部门反映,举报电话:0888-5109877。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

1、《2012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修订)》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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