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员进行笔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应相应递减岗位招聘人数。
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各专业应具备的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2012年2月26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昆明市官渡区金马寺 云南省轻工业学校教学楼
考试费用由单位承担。
2.面试
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运用、基本实验技能和综合素质。专业实践能力考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综合素质面试考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2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昆明市官渡区金马寺 云南省轻工业学校
(三)体检及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对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粘贴在云南省轻工业学校公告栏及教学楼内,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经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其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