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通过资格复审后,请考生按照规定参加面试。面试分2012年4月21日、22日两天进行,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7时前,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通知书上指定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逾期不到,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012年4月21日(周六)面试的职位:县人民法院法官预备人选A、法官预备人选B职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预备人选B、检察官预备人选C职位;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科员(人民警察)A、科员(人民警察)B、科员(人民警察)C职位;县司法局科员职位;县审计局科员职位;县地方税务局科员A、科员B职位;县工商局(基层工商所)科员A、科员B、科员C、科员D、科员E职位;县会计核算中心科员职位;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科员职位;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科员职位;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员职位;县乡镇(街道)机关科员A、科员B、科员C、科员D职位;县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武干部职位。
2012年4月22日(周日)面试的职位: 县城市管理局科员A、科员B、科员C、科员D、科员E职位;县劳动仲裁院科员职位;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科员职位A、科员B;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员A、科员B、科员C、科员D、科员E职位; 县卫生监督所科员A职位;县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科员A、科员B、科员C职位;县社会经济调查队科员职位;县供销社科员职位;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科员A、科员B职位;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科员A、科员B、科员C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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