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招录职位,请查阅《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计划表》(附件1)。
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填写《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6月29日9:00—7月7日18: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以下简称“自治区政法机关”)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向报考者简要说明理由。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29日—7月8日。
(三)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自治区政法机关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交缴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参加教育入学考试,本专科试点班入学考试的另交40元(报名费25元,考试费15元);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班入学考试的另交60元(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科20元)。为方便考生缴费,教育入学考试报名、考试费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代收,具体交费方式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将原自行在网上下载保存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和以下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按报考职位系统分别直接送达或邮寄到自治区政法机关:
属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属“四项目”人员要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年限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相关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团中央统一制作的相关证书和县级以上项目办出具的鉴定表;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相关证书和鉴定表。
属享受免除有关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农村特困家庭的,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以上材料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交缴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材料时间:2010年6月29日—7月8日。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广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24日—7月29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教育入学考试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
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考试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实需要开考的,须报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其中,达到1:2比例要求开考的,要按程序和管理权限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比例为1:1的,除我区28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报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考外,其余一律不开考。
不开考的职位须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一)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