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1.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至1月7日,每天上午8:30—11:20,下午1:30—4:5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交流大厅(迎宾北路166号永和大厦北侧)
提交资料:《富阳市就业社保协管员招聘报名表》(请自行登录富阳人才网www.fyrc.net下载填写),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期内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另需提供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63329133 61761289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者现场告知。
3.笔试
时间:2014年1月12日(周日)上午9:00—11:00。
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满分100分,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2014年1月10日—1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20,下午1:30—4:50)到迎宾北路166号永和大厦市人力社保局12楼组织人事科(1203室)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1月16日左右在富阳人才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暂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富阳人才网上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定岗后由本局办理报到手续。
就业社保协管员管理上采取本局统一管理指导为主,各乡镇(街道)进行日常管理的方式。到岗后,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安排工作(要求专职从事人力社保相关业务),并直接与其签订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不得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期任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因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按有关规定解聘。就业社保协管员聘用期间待遇标准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编外人员待遇确定(2014年度为35000元,含“五险一金”),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其余日常考勤管理、考核评比等仍由各乡镇(街道)参照同类人员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