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具体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报考辅导员岗位(含男、女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大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辅导员相关知识。
报考实验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大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实验员相关知识。
报考党政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大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3月29日上午09时至11时,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nit.net.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应届毕业生还需出具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毕业后有半年及以上从事高校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还需出具相关高校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命题和面试考官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组织、确定并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9097,咨询电话:0574-88229017。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