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职责需要,专业资格审查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为依据。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类、专业的,依据以上专业目录进行审查。
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酌情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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