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时间和科目:2019年12月7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科目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每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不得入围面试。
2019年12月20日在网报平台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2.面试
面试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具体可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试讲、实际操作考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