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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19-11-21]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为了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衢山分区办事处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保税区衢山分区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区域内工程建设、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招聘计划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户籍要求
备注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衢山分区办事处
项目管理
1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研及以上或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项目管理
1983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不限
办公地点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网站(http://zsmica.zhoushan.gov.cn/)。
其中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网站作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17时。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5.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上述报考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为:
报名邮箱:jjqdqgzb@126.com,咨询电话:0580-8065012。
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由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完成,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合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15及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经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10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初定于12月,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580-806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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