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越城区委政法委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会计类、财政类相关专业。
(四)须1年(含)以上财务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资料)。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2020年1月6日—1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地点: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西首三楼309办公室。联系电话:88316945。
2、报名资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3:1的,重启报名程序。
四、组织考试
报名人数在5(含)人以下的,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5人的,在报名的基础上,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具有初级会计职称以上的笔试成绩加2分(需提供证明资料),中共党员的笔试成绩加2分(需提供证明资料)。计算最终得分:报名人数在5(含)人以下的,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面试成绩+加分;报名人数超过5人的,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中共越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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