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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21/1/22]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浙集(开)办[2018]44号)文件有关精神,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拟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时间、地点

工作时间:行政班,周末双休;

工作地点: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18-35周岁(1985年1月19日以后至2003年1月19日(含)以前出生);

5.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在鹿城区、龙湾区(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海区和洞头区;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同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电脑办公系统操作能力。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于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4点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15064459@qq.com,邮件标题和文档名为“姓名+报名表”,逾期报名无效。咨询电话:0577-85851613。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届时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面试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842会议室)。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择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开发区编外用工人员待遇标准执行,早、中餐由单位统一保障,市区到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上下班有班车(车

费自理)。

七、其他

对于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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