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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浙江省淳安县宋村乡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21/3/6]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动交流及集中开展中层干部综合比选、竞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组通[2019]27号)和《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淳人社[2018]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宋村乡党委、政府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选调单位

选调

岗位

经费形式

选调人数

岗位类别

及等级

学历及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宋村乡党委、政府

宋村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财政

补助

1

管理九级和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对象,需本人书面同意降低岗位等级或转为管理九级;仅限全额事业人员报考。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淳安县乡镇、县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全额事业人员(教育、卫健系统的教师和医护人员除外);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乡镇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勤奋敬业,吃苦耐劳,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综合文字、统筹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参加选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二)不予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未满1年的;

9.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10.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过3名的;

11.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程序进行选调。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5日上午8:30—下午5:30。

2.报名地点:宋村乡人民政府201办公室。

3.报名方式:①填写《淳安县宋村乡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填写《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聘任书、近2年年度考核证明(单位盖章),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职位有效报名比例一般不低于1:2,未达规定比例的,按1:2的比例相应予以核减。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宋村乡党委、政府组织开展,重点了解报名人选对报考职位应具备的能力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如报名人数较多,考试将视情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规则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宋村乡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对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选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任职

对经考察合格的选调对象,经宋村乡党委会议研究后报县人力社保局,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规定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本公告由宋村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和咨询电话:6489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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