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文化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杭州市曙光路29号商务楼五楼办公室(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5119613(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571-85212196、85211741(省文化厅人事处)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