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报考专业相关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面试比例数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录用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有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在本招聘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报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局组织。有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在本招聘专业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录用: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聘专业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由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联席会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举报或有举报经调查符合录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如招聘名额在2名以上的按报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新录用人员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区卫生局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012浙江省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