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入围人员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申论》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为55分。
六、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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