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财经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7557163;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7557035(人事处蒋老师)
浙江财经学院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