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
考核由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由区人力社保部门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人员须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截止2012年10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社会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除考务费。
5.对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或区人力社保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6.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事宜将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附件:1.2012年下半年秀洲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2.嘉兴市秀洲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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