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淘汰。
7、公示、录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宁波江东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为拟录用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再加试一次笔试。)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2012年下半年江东区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待遇及试用期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
六、2012年下半年江东区事业单位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简章,如有疑问,请致电0574-87811570、0574-87811571或查询宁波江东人事人才网。
2、报考人员必须在10月19日9时—10月21日17时内注册并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因现场确认、笔试和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而取消招考指标的职位,将在宁波江东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5、在办理考试录用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6、录用工作的主要环节要实行严格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考生,要按规定认真追查,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574-87740853。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2012浙江温州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1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