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笔试面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四、录用方法:
(一)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法律等基础知识、写作能力以及其他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报考主持播音岗位的人员只需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不需要参加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形式。
3、报考专业岗位文职的人员,其专业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参加普通岗位文职录用。
4、各岗位文职报名人数达不到其岗位招录名额3倍的,按照报名人数3:1的比例核减其招录名额。其中,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而核减招录名额的,核减的名额增加到普通岗位文职的招录名额中。(其中专业岗位文职招录名额为1名的,其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文职招录名额,该名额增加到普通岗位文职招录名额中。)
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