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七)聘用后待遇。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81223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8113515(县公安局)
附表:遂昌县建制镇专职消防队招聘编外消防员报名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公安局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