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核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温州人才网、温州环保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附件:1、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