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涉及时限的,未满二年指2010年12月14日至考察期间,未满一年指2011年12月14日至考察期间)。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录用通知书,并限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编外采编工作人员根据报名意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用。
咨询电话:0570-7017120、0570-7014682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龙游县委新闻宣传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编外采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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