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环节。
6、考查。考查对象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7、聘用。考查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由街道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87629252
注:成绩和能力优异的未录取人员可以纳入孔浦街道人才库,在今后类似岗位录用时优先考虑。
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地址:公交线路:
(一)3路、903路、116-1路在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市巡特警支队)站下车;
(二)168路、291路、117路、639路、354路、158路、117-1路、350路、132路在星河晨光站下车后往东步行10分钟。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孔浦街道工作委员会
宁波市江北区孔浦街道办事处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