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南浔区卫生计生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凭毕业证书(须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它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三年内(二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单位解聘。
凡择优签约人员聘用后,从聘用之日算起,须在聘用单位、岗位服务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以上方可流动。否则须负违约责任,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由签订协议的单位确定,并在聘用合同书上明确。
六、咨询方式
招聘咨询单位:南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及电话:金女士,0572-3020672(周一至周五)。
附件1:2013年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优先招聘卫技人员职位信息表
附件2: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优先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 南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南浔区人力社保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