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单位落实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报考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单位,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重新选择,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后3年内仍未取得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浙江省嵊州市招聘职位、单位、人数及相关条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