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本溪市委组织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上述原则重新确定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仅限一次。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由招录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2897665、2808614
附件:
1、2013年事业单位总成绩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